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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敬老院公建民营招租项目(三次招标[2018])中标公告1月31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敬老院公建民营招租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编号: 0068-17LXFW0930351-2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1月26日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静安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静安新城商业楼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柒万元整(¥370,000.00)/年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福兰、刘长松、李胜、李景龙、孟炀炀 招标(采购)人名称:六安东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二办区5楼 联系人:文睿 联系方式:13516492888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陈刚、杨芝毓 联系电话:0551-63735912、0551-63736757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六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公告期限: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1日 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人或者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六安东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0日
来源:安徽六安东都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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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安徽 中标 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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