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河南永和公招(服务)2017-122-1号 |
| 采购项目名称成品油质量抽检项目(四次)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63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47.6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31日 |
| 评标日期2018/01/26 15:00 |
| 定标日期2018/01/26 17:30 |
| 各包要求 中标单位:陕西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二站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76000.00元 服务期:按采购方的要求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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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5号开标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李俊仁(组长)、王茜、汪荣、张万红、张建平(业主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71-7171671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河南永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张女士13997221209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西宁市财政局 0971-630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