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平财采字(询价货物)2018-01号 |
| 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饲草种植受灾补助项目 |
| 采购方式询价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20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9.8988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2月1日 |
| 评标日期2018/01/30 15:30 |
| 定标日期2018/02/01 10:00 |
| 各包要求 成交供应商:青海博鑫农林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成交价格:198988元。交货期:与采购单位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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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海东市平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严满发(组长) 保延福 李得琴(业主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海东市平安区农牧局李先生 13909720684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李先生 0972-8612244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972-861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