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区检察院物业管理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2-01 |
| 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区检察院物业管理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JBZFCG201786 |
| 二、项目名称: | 区检察院物业管理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1月08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2月01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 办公物业管理 | 1 | 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 ¥635132.00 |
采购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育才路17号/87668427
中标供应商: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6号
评委会名单:盛友铭、潘忠甫、晏丕艮、顾成雄、沈科孟 |
| 六、采购文件: | 区检察院物业管理及食堂食品加工服务项目12.26改_201815141725.doc |
| 七、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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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微、王波 联系电话:87667851、87667692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江北区采购办/87388097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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