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1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网==》 贵州水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45号华坤发展大厦9层3号 | 黄平县谷陇镇克麻河道整治及克麻至火车站河道治理工程(设计) | 471000.00 | 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