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网==》
临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公证处服务大厅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公证处服务大厅改造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8-LQ004 三、公告日期:2018年1月17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1月31日14时00分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拟成交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拟成交价格(元) | 临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公证处服务 大厅改造 | 山东兆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潍坊综合报税区规划路一号商务办公楼C区408B | 296000.00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张同增、陈震、马荣杰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临朐县公证处 地址:临朐县新华路东段 联系人:宋海明 联系方式:15006640881 2.采购代理机构:临朐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朐县城新华路76号 联系人:马开志、尹文芹 联系方式:0536-3330866 15866558149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