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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阜宁县明达初级中学育才路校区学生课桌凳采购(下午公告)中标公告2月1日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宁县明达初级中学的委托,就阜宁县明达初级中学育才路校区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NCG【2018】8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NCG【2018】8号 项目名称:阜宁县明达初级中学育才路校区学生课桌凳采购 项目联系人:孙建建 联系方式:0515-8729285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阜宁县明达初级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阜宁县胜利路29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主任1390141738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名称:阜宁县明达初级中学育才路校区学生课桌凳采购 2、项目概况:阜宁县明达初级中学育才路校区学生课桌凳采购,主要采购内容为学生升降课桌和方凳(1600套)的采购、安装及其售后服务等。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9.25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明达初级中学育才路校区学生课桌凳采购、安装及其售后服务,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供货期要求:供货前必须与采购人核对数量后供货,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5、供货及安装地点:阜宁县明达初级中学育才路校区内。 6、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绿色环保合格产品,每件商品表面都要有注册商标,所使用的主辅材料、加工工艺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和国家最新规定标准。质量保证期五年。 7、详细需求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592号)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建建0515-87292858,1391465063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1月31日 总中标金额:24.3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单位名称:江苏清源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街道伍西村五组1幢1层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叁仟贰佰元整(¥243200.00元) 评审专家名单: 陈荣、薛海斌、余维红、盛成军、许志东。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详见附件《中标公告》 | | | | | |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来源:江苏阜宁县明达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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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江苏 阜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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