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012018000005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 |
| 代理机构 |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38号蜀都中心2号楼25层250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028-83388382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元市第一人民医院 |
| 采购人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苴国路490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9-3306193 |
| 项目联系人 | 黄女士、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3388382\81133382-807、803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1-31 12:30 |
| 项目包个数 | 3 |
| 开标时间 | 2018-01-26 10:00 |
| 中标日期 | 2018-01-30 15: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1-03 15:47 |
| 总中标金额(元) | 5754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第一包:医用臭氧治疗仪等;规格型号:德国卡特OZOMED Basic型等;数量:1;单价:292000元;服务要求: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第一包:四川金苍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蓝海OFFICE1幢3单元13楼1号;供应商联系方式:张杉;中标金额:5754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黄运佳、李庆舒、李劲松(采购人代表第一包)、王义(采购人代表第二包)、张卫东(采购人代表第三包)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唐仕杰、何忠武、康健、肖明理、李劲松(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医用臭氧治疗仪:1.▲臭氧浓度: 0-80 μg/ml ;2.臭氧浓度误差:±4% ;3.氧流速:10毫升/秒,(0.6L/min);4.内部压力:35 kPa ( 5.1 psi );5.工作温度:15℃ 到 40 °C ( 50°F 到 104°F );6.湿度:35% 到90 % RH, 不凝固;7.储存温度:-5℃ 到 40 °C ( 14°F 到 140°F );8.臭氧取气方式:注射器自动取气治疗模式等。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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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095b5c90160ba7d83573381.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Q831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本项目3个包共计10位供应商参与,其中第二包四川友维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结果查询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成都怡凡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结果查询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第三包四川博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都轩瑞科技有限公司因所投产品包含进口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其余均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网==》 公告期限:1日工作日。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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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