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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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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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金门路人民法庭装修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SNCG2017000044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12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2月1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1 | 金门路人民法庭装修工程 | 青岛艺高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青岛市市北区宝应路9号105室 | 90.99049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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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金门路人民法庭装修工程 |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包:吕文芝、何骏卿、樊伟红、於辉、於辉、吕文芝、何骏卿、樊伟红、万滨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
|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6号 |
| 联系人:苏天姿 |
| 联系方式:80880995 |
| 2.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省(自治区、直辖市)淄博市市(州)开发区县(区、市)柳泉路街道(路、乡、镇)280号(村)晨报大厦 |
| 联系人:刘宇 |
| 联系方式:0532-83080818 |
金门路人民法庭装修工程招标文件(定稿)(二次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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