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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印刷品定点采购项目[2018]中标公告2月5日

时间:2018-02-05 10: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1747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吉林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发布关于: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印刷品定点采购项目[2018]中标公告2月5日的信息
来源:吉林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2018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机构发布,
从2018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印刷品定点采购项目[2018]中标公告2月5日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印刷品定点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Y-JLZB-2018-00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Y-JLZB-2018-007

项目名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印刷品定点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叶庭胤

联系方式:1594358261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60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延枫 1594358217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履行期1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通化市东昌区蓝爵国际小区10-1门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叶庭胤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2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2月02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序号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包组或产品名称单价(元)优惠率(%)
1通化市东昌区亿通印刷品商店通化市旭明胡同200-935/116-412印刷品null96.000000

评审专家名单:

王京华、丁希菊、杜润昕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名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印刷品定点采购项目;

2.服务时间:一年

六、其它补充事宜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印刷品定点采购项目

中标公示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通化市东昌区民政局的委托对其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印刷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印刷品定点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HY-JLZB-2018-007;

3.招标内容:印刷品定点采购;

4.发布磋商文件日期: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6日;
5.评定中标结果的日期:2018年2月2日;

6.评标地点: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中标单位:通化市东昌区亿通印刷品商店;

8.中标单位地址:通化市旭明胡同200-935/116-412;

9.中标折扣率:折扣率百分之玖拾陆(96%);

10.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完,供货服务期一年;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验收合格;

12.评标委员会成员:王京华、丁希菊、杜润昕;

13.评标监督人员:丛家庆;

14.采购人名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地   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6009号

联  系  人:李延枫

电   话:15943582177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蓝爵国际10-1门市

联  系  人:叶庭胤

电   话:15943582618

 以上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即2018年2月5日上午8:30至2018年2月6日下午17:00,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招标活动的投标单位认为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日


来源:吉林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通化   中标   招标   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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