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电瓶三轮车采购【项目编号:HC(4)2017093GNN(2018)】中标结果公告2月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的委托,就电瓶三轮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4)2017093GNN)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C(4)2017093GNN 项目名称:电瓶三轮车采购 项目联系人:黄圣凤 联系方式: 0771-285124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南铁北一区791—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占庆友;电话:0771-232254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电瓶三轮车采购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区成套局办公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圣凤;电话:0771-285124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15日 中标日期:2018年02月05日 总中标金额:122.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南宁南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尧路48号 | 122.000000 |
评审专家名单: 赵林(组长)、张炜、农光平、阮经仿、刘毅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电瓶三轮车采购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卫生管理站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 2018年2月5日就电瓶三轮车采购【项目编号:HC(4)2017093GNN】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电瓶三轮车采购 二、项目编号:HC(4)2017093GNN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日历天); 四、 公告媒体及日期: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西乡塘区政务网、广西招标网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区公告栏,2018年1月15日 五、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2月5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10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赵林(组长)、张炜、农光平、阮经仿、刘毅 六、 中标结果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南宁南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尧路48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贰万元(¥1220000.00)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28天内(日历天)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1 | 电动保洁车 | 250 | 辆 | NJ-D3030BJ | 4880.00 | 服务要求:交货地点南宁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卫生管理站;地址:南宁市衡阳西路南铁北一区791—4号;联系人: 占庆友;电话:0771-232254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区成套局办公大楼;联系人:黄圣凤;电话:0771-2851243。 3、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3130365。 八、 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卫生管理站或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 年2月5日
来源: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环境卫生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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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西乡 项目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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