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农林畜牧局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4032017000085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 |
| 代理机构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熊女士,028-85446608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农林畜牧局 |
| 采购人地址 | 攀枝花市西区格萨拉大道66号6单元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12-3861664 |
| 项目联系人 | 胡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2-3330866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2-05 09: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2-01 10:00 |
| 中标日期 | 2018-02-05 09:0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12-27 17:50 |
| 总中标金额(元) | 12407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农业生产救灾物资;规格型号:40公斤/袋等;数量:1;单价:1240700元;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永胜县永丰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片角乡片角街;供应商联系方式:张玉竹;中标金额:12407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刘先凤(组长)、黄元科、李子敬、李逢吉、张良(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刘先凤(组长)、黄元科、李子敬、李逢吉、张良(采购人代表)。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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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具体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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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无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S912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请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网==》 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本项目结果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