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下午公告)司关于平乐县张家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的中标公示2月7日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平乐县张家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H2017-D49(P))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H2017-D49(P) 项目名称:平乐县张家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欧波 联系方式:0773-772412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73-772412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场、市场、道路改扩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018年2月11日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30 日内到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与我方进行合同洽商,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件、规范、图纸、投标文件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桂林市秀峰区西凤路4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73-788010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2月06日 总中标金额:475.269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富茂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荔浦县城北街荔桂路223号 | 475.269600 |
评审专家名单: 梁碧忠、谭玉卿、甘奕龙、黄双、李科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平乐县张家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项目 广场、市场、道路改扩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平乐县张家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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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广西 工程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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