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人民政府关于通州区于家务(2018)乡2018年乡村公路道路工程中标公告2月8日
北京华泰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通州区于家务乡2018年乡村公路道路工程项目(项目编号:TZXM-20180103203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TZXM-201801032037 项目名称:通州区于家务乡2018年乡村公路道路工程 项目联系人:孔鑫 联系方式:010-68368411-607,1316154007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于家务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红玉010-50973967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以合同为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泰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10层10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孔鑫010-68368411-607,1316154007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15日 中标日期:2018年02月06日 总中标金额:752.63373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市永乐顺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新西庄村88号 | 752.633732 |
评审专家名单: 王庆泰、白云、张爱玲、魏国斌、高会民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对13条乡村道路进行改造(包括崔各庄中路、东马各庄西路北延线、南刘庄环路、西垡西路、南刘庄中路、南仪阁环路、于家务中路、枣林七街、枣林五街、枣林中路、北辛店南路、前伏外环路和崔果路,共计13条乡村道路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北京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回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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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通州区 项目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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