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网==》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资金收缴代理银行入围项目成交公告(LCZC2018-0013-00-01)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资金收缴代理银行入围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资金收缴代理银行入围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编号:LCZC2018-0013-00-01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15日 四、开标日期: 2018年2月8日09时00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成交)情况:入围四家投标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序号 | 采购内容 | 入围投标单位名称 | 中标价格(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上浮比例) | 地址 | 1 |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资金收缴代理银行入围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35% | 聊城市东昌西路31号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35% | 聊城市东昌西路135号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35% | 聊城市东昌西路78号 | 4 | 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5% | 聊城市东昌府区军需南路2号 |
七、评审小组名单: 董文文、赵永华、逯相忠、闫保星、张建军 评审小组评审结果: 投标单位名称 | 1#评委 | 2#评委 | 3#评委 | 4#评委 | 5#评委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90.80 | 89.50 | 89.90 | 94.90 | 92.90 | 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8.00 | 80.20 | 80.40 | 79.00 | 87.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85.50 | 89.80 | 88.10 | 87.90 | 92.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 85.10 | 90.20 | 92.10 | 84.70 | 92.90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行 | 72.00 | 72.20 | 67.60 | 71.90 | 77.90 |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联系人:赵处长 联系方式:0635-833492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鲁化路7号 联系人:牛兰英联系方式:0635-7866638 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