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中医医院彩超购置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262018000009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 |
| 代理机构 | 四川鑫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邦泰中心)B座14楼1401-1404号(电梯楼层13A)。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景老师,0833-2102381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中医医院 |
| 采购人地址 | 夹江县漹城镇姚桥6组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309032219 |
| 项目联系人 | 景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2102381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2-08 10: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2-07 14:30 |
| 中标日期 | 2018-02-07 17: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1-16 14: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4910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中医医院彩超购置项目;规格型号:详见附件;数量:1;单价:4910000元;服务要求:按合同约定.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河南双合医疗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长垣县丁栾商业街中段;供应商联系方式:何沉容;中标金额:4910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苗琛,张戎,李新华,刘奇,李善新(采购人代表)。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苗琛,张戎,李新华,刘奇,李善新(采购人代表)。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详见招标文件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095b5c90160f780695409a1.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Q8312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