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防汛减灾指挥系统3年维护(包括软硬件)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2-08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防汛减灾指挥系统3年维护(包括软硬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7XSZFCG547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防汛减灾指挥系统3年维护(包括软硬件)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1月17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2月07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水利局 | 指挥系统 | 1 |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4470000.00 |
采购单位: 象山县水利局/象山港路429号/13606786657
中标供应商: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翠苑街道华星路99号创业大厦6-8楼
评委会名单:白炳华、林适、胡银辉、戚建海、石结义 |
| 六、采购文件: | 2017-547G象山县防汛减灾指挥系统3年维护(包括软硬件)采购_20182892911.doc |
| 七、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2018年2月9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 | |
|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