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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自治区贫困地区民族自治(上午公告)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文化宣传项目(FCCG2017服字122号)的中标结果公告2月9日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的委托,就2017年自治区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文化宣传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CCG2017服字122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CCG2017服字122号 项目名称:2017年自治区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文化宣传项目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 联系方式:0774-513782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建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建华1336754676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内容:文化(“19大”精神)宣传服务,对象为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各乡镇村级人民群众,宣传媒介(载体)为公示牌、工艺门牌、单位竖牌、宣传栏、农家书屋、农家书屋上墙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喷绘等。 合同履行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19大”精神宣传服务方案》和《“19大”精神宣传服务各乡镇点进度计划方案》; ◆自《“19大”精神宣传服务方案》和《“19大”精神宣传服务各乡镇点进度计划方案》通过审核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宣传服务工作; ◆自宣传服务工作完成之日10个日历日内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群众认知抽检工作并出具各乡镇的《“19大”精神群众认知覆盖率调查报告》。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0774-513782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18日 中标日期:2018年02月08日 总中标金额:338.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南宁梵思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 南宁市白沙大道35号南国花园商场B1栋B1-2号房2楼 | 338.400000 |
评审专家名单: 官昌赞、唐巧玲、卢晓敏、钟朝、黄倩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文化(“19大”精神)宣传服务,对象为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各乡镇村级人民群众,宣传媒介(载体)为公示牌、工艺门牌、单位竖牌、宣传栏、农家书屋、农家书屋上墙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喷绘等。 合同履行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19大”精神宣传服务方案》和《“19大”精神宣传服务各乡镇点进度计划方案》; ◆自《“19大”精神宣传服务方案》和《“19大”精神宣传服务各乡镇点进度计划方案》通过审核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宣传服务工作; ◆自宣传服务工作完成之日10个日历日内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群众认知抽检工作并出具各乡镇的《“19大”精神群众认知覆盖率调查报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01月18日就2017年自治区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文化宣传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2017年自治区贫困地区民族自治县、边境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工程文化宣传项目(FCCG2017服字122号) 二、采购内容:文化(“19大”精神)宣传服务,对象为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各乡镇村级人民群众,宣传媒介(载体)为公示牌、工艺门牌、单位竖牌、宣传栏、农家书屋、农家书屋上墙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喷绘等。 合同履行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19大”精神宣传服务方案》和《“19大”精神宣传服务各乡镇点进度计划方案》; ◆自《“19大”精神宣传服务方案》和《“19大”精神宣传服务各乡镇点进度计划方案》通过审核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宣传服务工作; ◆自宣传服务工作完成之日10个日历日内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群众认知抽检工作并出具各乡镇的《“19大”精神群众认知覆盖率调查报告》。 三、公示媒介及日期: 1.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zzfcg.com)。 2.公示日期:2018年02月09日 四、评标日期:2018年02月08日 评审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官昌赞、唐巧玲、卢晓敏、钟朝、黄倩(采购人代表)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五、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南宁梵思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白沙大道35号南国花园商场B1栋B1-2号房2楼 3.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佰叁拾捌万肆仟元整(¥3384000.00) 4.工作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19大”精神宣传服务方案》和《“19大”精神宣传服务各乡镇点进度计划方案》; ◆自《“19大”精神宣传服务方案》和《“19大”精神宣传服务各乡镇点进度计划方案》通过审核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宣传服务工作; ◆自宣传服务工作完成之日10个日历日内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群众认知抽检工作并出具各乡镇的《“19大”精神群众认知覆盖率调查报告》。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建路 联系人:李建华 电话/传真:133-6754676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贺州市新风街26号 联系人:郭茜 电话/传真:0774-5137829 3.监督部门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财源路 联系电话:0774-7882324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09日 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入围价格:0.0 万元(人民币) 价格调整规则:无 优惠条件: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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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富川瑶族自治县 广西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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