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惠安县崇武渔(2018)港及产业融合示范区PPP项目中标公告2月9日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受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惠安县崇武渔港及产业融合示范区PPP项目项目(项目编号:泉发改审【2017】162号、惠发改审【2017】143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泉发改审【2017】162号、惠发改审【2017】143号 项目名称:惠安县崇武渔港及产业融合示范区PPP项目 项目联系人:陈昕 联系方式:1891173030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康先生、叶先生 13959871008、1816095296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32号中咨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昕、杨慧丽 18911730301、1352086208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1月08日 中标日期:2018年02月09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结果信息中标社会资本方: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侯晓明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一路13号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玉梅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2号219室 联合体成员三名称: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都业洲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 中标标的: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网==》
工程建安费用下浮率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6.10% | 债务资金利率 | 5.390%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长期(五年期及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4.9%上浮比例 | 10.00% | 非经营性子项(虚拟子项目)年度折现率 | 5.600% | 合理利润率 | 6.90% | 资本金内部收益率 | 7.48% | 陆域形成工程项目年可用性付费金额 | 8206.48万元 |
合作期限:本项目的非经营性子项目分别建设分别进入运营期,单个子项目合作期为15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具体单个子项目建设期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经营性子项目分别建设分别进入运营期,单个子项目的建设期以子项目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运营期为20年;陆域形成工程项目合作期为15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陈庆枝、张文顺、郑泽民、杨上华、王韵玲、粘为俊、彭卫国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名称:惠安县崇武渔港及产业融合示范区PPP项目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0日联系方式 采购人: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内 邮编:362131 联系人:康先生、叶先生 电话:13959871008、18160952963 E-mail:cwygjjq@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北京市车公庄西路32号中咨大厦 邮编:100048 联系人:陈昕、杨慧丽 附件:惠安县崇武渔港及产业融合示范区PPP项目招标文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是 牵头单位名称: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组成单位名称: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2.陈国彬、卢土春、林清坤、连良山、刘清斌、施振杰、何英业、孙志加、张雪辉、章惠峰、康小波、叶璇青 主要中标条件: 中标标的: 工程建安费用下浮率 | 6.10% | 债务资金利率 | 5.390% |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长期(五年期及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4.9%上浮比例 | 10.00% | 非经营性子项(虚拟子项目)年度折现率 | 5.600% | 合理利润率 | 6.90% | 资本金内部收益率 | 7.48% | 陆域形成工程项目年可用性付费金额 | 8206.48万元 | 合作期限:本项目的非经营性子项目分别建设分别进入运营期,单个子项目合作期为15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具体单个子项目建设期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经营性子项目分别建设分别进入运营期,单个子项目的建设期以子项目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运营期为20年;陆域形成工程项目合作期为15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建设期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7614.16万元。回报机制:本项目整体上采取“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方式的回报机制。招标范围:在合作期限内,由惠安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惠安县崇发渔港开发有限公司代表政府方出资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
来源:福建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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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招标 工程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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