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2018年高青县城区绿化充实提高、黄河路(芦湖路-国井大道)绿化恢复提升工程监理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高青县城区绿化充实提高、黄河路(芦湖路-国井大道)绿化恢复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GQZFCG2018029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26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2月8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中标金额 (上下浮率) | 2018年高青县城区绿化充实提高、黄河路(芦湖路-国井大道)绿化恢复提升工程监理 | 淄博正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高青县县城高苑路30号 | 工程最终结算审定值1.18% |
七、磋商小组名单:张宗喜、赵凤梅、张树礼、韩美鸿、尹俊峰。 八、联系方式 1. 采 购 人: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高青县营丘大道39号 联 系 人:格先生 联系方式:0533-6961768 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地 址: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园3楼309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0533-6950338 邮 箱:zbgjzb@126.com 发 布 人: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