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淄川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及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招标网==》
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川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及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CCGCS-2018014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30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2月12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网==》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1 | 淄川区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及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 淄博明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政通路135号高科技创新园A座503室 | 315000.00元/年 |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刘仰华、贾永新、王方强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地 址: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联 系 人:毕先生 联系方式:0533-528003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C座11楼1101室 联系人:尹女士、张女士 电话:15864488871、0533-2319921 附件:磋商文件 发 布 人:山东启新国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