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桓台县人民法院档案示范化管理建设项目采购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桓台县人民法院档案示范化管理建设项目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编号:HTCS-FW-2018027 三、公告时间:2018年1月30日 四、开标时间:2018年2月12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元) | 桓台县人民法院档案示范化管理建设项目采购 | 济南国韵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济南市高新区正丰路554号5号科研楼305 | 260000.00 |
七、磋商小组:段会忠、程震、李向峰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桓台县人民法院 地 址:淄博市桓台县建设街3018号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0533-826231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与人民路路口东100米路北 联 系 人:巩先生 索女士 联系方式:18853371920 13864300576 发 布 人: 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 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