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寿光市金光街改造及南环路配套工程PPP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授权主体:寿光市人民政府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实施机构: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寿光市建新街与渤海路路口西北 联系方式:0536-5255307 监督机构:寿光市财政局 地址:寿光市商务小区5#楼A座 二、代理机构:山东金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交通大厦7楼 联系人:董艳艳、陈培军 联系方式:0536-5103598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寿光市金光街改造及南环路配套工程PPP项目(SDJQ-ZFCG-201711085) 四、资格预审公告日期:2017 年 11月 13 日至2017 年 11月17日 五、开标日期:2018年1月31日 六、预中标公示期:2018年 2 月 11日至2018年 2月22日 七、中标公告日期:2018年 2 月 13日 八、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供应商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地址 | 联系方式 | 政府付费总额(元) | 建设工程总投资(元) | 运营维护费(元) | 合作期限(年) | 山东金路交通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寿光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张小明 王晓军 | 寿光市迎宾路1838号 寿光市金光西街2699号 | 0536-5222118 0536-5223434 | 293172900 | 199200000 | 9600000 | 约11年(含建设期约1年,运营期10年)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徐玉华、王建华、何秀贞、田书民、孙海永、刘志滨、李桂秋 十、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徐玉华、王建华、何秀贞、田书民、孙海永、刘志滨、李桂秋、邵长军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董艳艳、陈培军 联系电话:0536-5103598 2018年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