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春市(下午公告)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计服务机构选定项目中标公告2月24日
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就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计服务机构选定项目项目(项目编号:DQZB2018-01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QZB2018-018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计服务机构选定项目 项目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0431-8287988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双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磊1357885929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计服务机构选定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QZB2018-018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计服务机构选定项目已由长春市双阳区财政局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计服务机构选定项目 2.2 招标范围:按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委托其参与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并出具报告。根据委托书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审计工作。 2.3 会计服务机构入围家数:三家会计师事务所。 2.4 服务期限:确定入围后三年内有效。 2.5 服务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2017年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分类分级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3.3 投标人须在长春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4 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相关审计业务。 3.5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6日至2018年02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参加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企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提供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提供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相关审计业务业绩原件一项、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8年02月24日上午9时,地点: 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吉林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王磊 电 话: 1357885929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6楼 联系人: 刘经理 电 话: 0431-82879888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2018年01月26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普路交汇泰豪深蓝国际4栋6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经理0431-8287988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26日 中标日期:2018年02月24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吉林中兆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信阳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所 评审专家名单: 宋馨、谭丽丽、张广山、许馨木、齐晓霞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 标 公 示 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代理“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计服务机构选定项目”招标业务。该项目于2018年02月24日上09时00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布如下:项 目 名 称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会计服务机构选定项目项 目 编 号 :DQZB2018-018开 标 日 期 :2018年02月24日上午09时00分招 标 方 式 :公开招标入 围 家 数 :3家会计师事务所中 标 候 选 人 :吉林中兆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信阳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所 以上评标结果公示期为2018年02月25日至2018年02月27日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招 标 人: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 标 代 理 机 构:吉林鼎企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刘经理电 话:0431-82879888日期:2018年02月25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长春市双阳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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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吉林 中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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