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项目名称:山东省青州市实验小学新建综合楼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招标项目编号:QZZ2018-0026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中标日期:2018年2月23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招标内容 | 中标人 | 中标金额 | 地址 | 山东省青州市实验小学新建综合楼 | 山东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2681806.21元 | 青州市益都街道办事处东张村 |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徐寿章、高向民、于凯、关永冰、冯路生、马丽、赵军民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山东省青州市实验小学 地 址:青州市夥巷街21号 联系人:马洪杰 联系方式:13562674736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高新区新华大厦A座14楼 联系人:杨丽、闫小宁 联系方式:18615362962、15653620339 发布人:山东正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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