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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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淄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淄博市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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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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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2018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 |
| 二、采购项目编号:ZBGK2018019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2月2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2月24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结果 | | 1 | 监理 |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张店人民西路17号 | 674435.40元 | | 2 | 监理 | 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胶州路532号 | 809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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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包:郝爱荣、侯念利、康义红、罗维国、于泉、2包:郝爱荣、侯念利、康义红、罗维国、于泉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1包: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6.0、77.1、80.0、80.5、83.0)、淄博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5.0、56.5、64.3、69.5、74.7)、山东天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52.0、52.0、64.8、68.0、75.8)、淄博星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1.0、54.5、73.3、74.5、78.7)、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9.5、72.5、74.8、76.0、80.5)2包:山东新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9.5、72.5、74.8、76.0、80.5)、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6.0、77.1、80.0、80.5、83.0)、淄博星河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51.0、54.5、73.3、74.5、78.7)、山东润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9.0、52.0、65.9、68.6、73.5)、山东省科源工程建设监理中心(51.0、59.0、66.5、68.5、74.0)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淄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6号(淄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 联系人:李新徽(淄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 联系方式:2722031(淄博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
| 2.代理机构: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淄博市(州)高新区县(区、市)中润大道街道(路、乡、镇)77号(村)金润商务大厦 |
| 联系人:钱存 |
| 联系方式:15689083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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