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荣县新城景观大道卫生清扫社会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3212018000024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 |
| 代理机构 |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博览城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邹女士,0813-5357774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
| 采购人地址 | 自贡市荣县旭阳镇环城东路203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909004419 |
| 项目联系人 | 邹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3-5357774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2-24 12: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2-23 14:00 |
| 中标日期 | 2018-02-23 18:35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1-31 14: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2305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无;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23050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弘泽环境治理工程有限公司(属小微企业扣除6%);供应商地址:荣县河西新区鸿阳水湾半岛商业街173号附202号;供应商联系方式:李卫华;中标金额:2305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马茂华、赵星、陈春雷、殷文娣、刘明(采购人代表)。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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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委员会成员 | 马茂华、赵星、陈春雷、殷文娣、刘明(采购人代表)。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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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为了进一步推动城市化进程,以及更好的推进环卫社会化运作模式进程,将新城景观大道卫生以公司化运作。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用有效的方式方法和科学合理的操作,让卫生清扫更加安全有序的进行,彻底改善城市道路卫生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荣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拟采购新城景观大道环卫清扫社会购买服务。简要技术要求:地面不得有宠物粪便和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雨水口保持畅通不得有卫生死角;路沿石下面不得有积尘,痰迹、烟头、纸屑及瓜皮果核等。合同履行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095b5c9016140cd6c7a7296.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无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L7299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本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