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哈尔滨(2018)市双城区国家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招标中标公告2月27日
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双城区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就哈尔滨市双城区国家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招标项目(项目编号:STZB-1703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TZB-17030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国家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招标 项目联系人:孙悦 联系方式:0451-5312407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双城区团结大街1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悦 0451-5312407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哈尔滨市双城区国家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STZB-17030) 公示结束时间:2018 年 03 月 01 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哈尔滨泰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35.6036万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年;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中标候选人(哈尔滨泰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宋丽超 232101198305090485;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哈尔滨泰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1、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2、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潜在供应商应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具有完成本项目服务的相应能力。 4、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三、其他 项目编码:STZB-17030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国家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招标 建设规模:劳务派遣服务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双城区国家税务局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18 年 2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公示起止日期:2018 年 2 月 27 日至 2018 年 3 月 1日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前三名为: 第一名:哈尔滨泰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名:深圳泰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名:东莞市东区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预中标人 预中标人为:哈尔滨泰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预 中 标 价:¥2,356,036.18元 服务期:3年。 以上结果公示三日,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招标人将在公示期结束后 15 日内到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中标备案手续。 招标人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区国家税务局 招标人地址: 哈尔滨市双城区 招标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悦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403 号新世界百货公司 2 层 71 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康文博 0451-53666093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双城区国家税务局 地 址:哈尔滨市双城区 联 系 人:孙主任 电 话:0451-5312407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403 号新世界百货公司 2 层 71 号 联 系 人: 康先生 电 话: 0451-53666093 电子邮件: hljsstzb@163.com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403号哈尔滨新世界百货商场有限公司2层7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康文博 0451-5366609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31日 中标日期:2018年02月27日 总中标金额:235.603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哈尔滨泰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双城市双城镇承旭村 | 235.603600 |
评审专家名单: 郑伟、孙丹琳、骆秀艳、何奕、赵亚男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劳务派遣服务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黑龙江哈尔滨市双城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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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双城 项目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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