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淄博市周村区恒利纺织项目拆除施工工程(二次)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周村区恒利纺织项目拆除施工工程(二次)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原)ZBZCJZCS-2018017 三、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19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3月30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淄博市周村区恒利纺织项目拆除施工工程(二次) | 山东工硕运输有限公司 | 淄博市周村区北郊镇后沟村村委东邻 | 428805.05元 |
六、磋商小组成员: 张克鑫、王鸿博、韩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周村区人民政府永安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中路37号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方式:0533-786759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7号汇美大厦511B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方式:0533-2863998 邮箱:zbankang@163.com 发 布 人:山东安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