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国建筑第八(首次)工程局有限公司3#学生宿舍等19项(昌平沙河高教园区北京师范大学新校区一期项目)主楼铜大门采购中标结果公告4月17日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3#学生宿舍等19项(昌平沙河高教园区北京师范大学新校区一期项目)综合教学楼铜门、花格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KJY2018057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KJY20180576 项目名称:3#学生宿舍等19项(昌平沙河高教园区北京师范大学新校区一期项目)综合教学楼铜门、花格栅采购 项目联系人:李晓航 联系方式:8257573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昌平区沙河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成亮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谈判文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晓航 电话:82575731-20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8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12日 总中标金额:61.282711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东方汉星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聚富苑民族产业发展基地聚和六街2号 | 61.282711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915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2004】1980号文 评审专家名单: 赵胜利、许维、王唯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铜门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北京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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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北京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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