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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两区划定项目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采购项目SZY(2018)QCG-2018066A中标公示5月21日

时间:2018-05-21 09:4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委员会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3392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安徽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委员会 发布关于:埇桥区两区划定项目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采购项目SZY(2018)QCG-2018066A中标公示5月21日的信息
来源:安徽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委员会
2018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委员会机构发布,
从2018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埇桥区两区划定项目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采购项目SZY(2018)QCG-2018066A中标公示5月21日

埇桥区“两区”划定项目(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  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公示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埇桥区“两区”划定项目(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埇桥区“两区”划定项目(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  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了采购,截止开标时间2018年5月18日9时整,开标现场只有2家有效投标单位,经采购人代表向区财政局报告,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申请现场变更采购方式,区财政局同意将本项目现场变更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继续采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编号:SZYQCG-201806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27日

采购日期:2018年5月18日

第一中标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农信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北京市海定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2号1幢九层901

中标金额:3167000.00元 

第二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西省中核测绘院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东大道9999号(昌大瑞丰B座6楼)

中标金额:317000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 

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委员会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农展C区埇桥区农委 

联系人:程立军 

联系方式:1865577808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磬云大市场1栋1单元1302室 

项目负责人:石松朴联系电话:15395570101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中标金额在300万以下的按该文件的80%收取,中标金额在300万-1000万的按该文件的70%收取,中标金额在1000万以上的按该文件的60%收取;  

公告期限:2018518日至2018521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委员会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义乌商贸城农展C区埇桥区农委,联系电话:1865577808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委员会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

附件:
项目采购文件、评审名单、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来源:安徽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委员会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中标   招标   农业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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