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双修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4212018000054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 |
| 代理机构 | 四川中诚瑞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五街美年广场D座129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邱女士,028-87466726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采购人地址 | 攀枝花市米易县府城路91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12-8172685 |
| 项目联系人 | 邱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7466726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6-29 11: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6-25 10:30 |
| 中标日期 | 2018-06-27 11: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6-01 15:50 |
| 总中标金额(元) | 2920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米易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双修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服务;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2920000元;服务要求:1、完成期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至2018年12月31日前。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2、项目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中标人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初稿,并将初稿提交给采购人征求意见。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网==》 中标人项目编制组向评审会汇报项目成果,专家对成果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款项的40%;中标人提交正式方案且评审通过后,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款项的40%;中标人提交全部规划成果前,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款项的20%。采用支票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中标人分阶段提前5天开具正式的发票,采购人在本方银行向中标人转帐支付。4、合同确定原则:中标供应商不得进行分包、转包。如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侯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上海开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宝山区共和新路5308弄32号6楼;供应商联系方式:黄皓;中标金额:2920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邱楠林、杨学英(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周丽霞 、孙可明、李博、彭慧良、杨学英(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本项目共1个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 其它补充事宜 | /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N783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一、监督部门:米易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12-8173101,0812-3352120;二、本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三、中标服务费:30360.000元, 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