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维护管理处关于高新区直管市政道路(2018)零星养护服务及养护监理服务的中标公告7月4日
苏州诚德天工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维护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高新区直管市政道路零星养护服务及配合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高新区直管市政道路零星养护服务 招标编号:SZCD2018-N-G-003号 二、采购项目的简要说明: 高新区直管市政道路零星养护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时间: 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公告日期:2018年4月27日 四、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5月21日13:30 开标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苏苑街21号苏苑饭店商务楼四楼403-08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单康贞、钱雁飞、华益、王本清、丁平、王声、范勇鹏 五、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高新区直管市政道路零星养护服务 中标金额上限:35470000元 中标单位1:苏州市新昌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关分区312国道104公里处 中标下浮率:10.8% 中标单位2:苏州凌云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市江星路756号1301室—1305室 中标下浮率:11% 主要中标内容: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标的物名称 | 服务期限 | 中标金额上限 | 备注 | 1 | 高新区直管市政道路零星养护服务 | 二年(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 35470000元 | 高新区财政审计价的基础上分别作出下浮10.8%或11% |
项目范围:高新区直管市政道路(包括狮山路、长江路、珠江路、竹园路、塔园路、何山路、滨河路、建林路、马涧西延路、太湖大道、南环西延高架新区段、北环西延高架新区段、312国道高架新区段、中环高架新区段等道路) 项目内容:高新区直管市政道路零星养护施工;高新区公交站台日常维护保养;有轨电车一号线沿线站台、天桥、地下通道等相关市政设施日常维护保养;配合高新区创建、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而发生的市政及附属设施养护施工。 第二标段:配合高新区直管市政道路零星养护监理服务 中标单位: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苏州高新区通安镇东街 中标金额上限:730000元 中标下浮率:20% 主要中标内容: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服务期限 | 中标金额上限 | 备注 | 1 | 配合高新区直管市政道路零星养护监理服务 | 二年(2018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 730000元 | 在高新区财政审计价的基础上作出下浮20% |
项目范围:高新区直管市政道路零星养护服务项目中所有施工维修阶段(施工图范围)的全过程监理。 项目内容:高新区直管市政道路零星养护服务项目中所有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注: (1)本项目第一标段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1.1%、预算金额500(含)~1000万元部分0.8%、预算金额1000(含)~5000万元部分0.5%、金额高于人民币99900元的,按人民币99900元计取;故本标段的具体收费金额为99900元扣除第二标段的代理费后每家单位各承担44475元。 (2)本项目第二标段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1.5%;具体收费金额为10950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维护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浩福路107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2-68089707 (二)采购代理机构:苏州诚德天工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洁、孙清武 联系电话:0512-68201927、68557982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苑街21号苏苑饭店商务楼403-08室 邮政编码:215128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苏州诚德天工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江苏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维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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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苏州 招标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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