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网==》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西石村幸福院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西石村幸福院建设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CCGCS-2018073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22日 四、磋商日期:2018年7月6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西石村幸福院建设工程 | 淄博凯成建设有限公司 | 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东同古村 | 壹佰壹拾万零陆仟贰佰元整 (¥ 1106200.00元)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刘刚、李峰、张学保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西石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西石村 联系人:张书记 联系方式:1357337098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贝特建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D座22楼 联系人:赵先生 国女士 联系方式:18953392006 18953389896 邮 箱:bt0533@163.com 附件:采购文件 发 布 人:山东贝特建筑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