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高青县芦湖街道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高青县芦湖街道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编号:GQZFCG2018200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6月28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7月10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人民币) | 高青县芦湖街道工矿 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 项目区 | 淄博恒昌建工 有限公司 | 高青县黑里寨镇府驻地 | 344358.91元 |
七、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张士照、谭秀船、陈亚川。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地 址:淄博市高青县大悦路9号 联 系 人:陈主任 联系方式:18560320383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梅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石化大厦7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33-7966888 17663005968 发 布 人:山东梅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