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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集安(中午发布)市清河镇人民政府集安市清河镇幸福村路边排水沟建设项目中标公告7月12日
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集安市清河镇幸福村路边排水沟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BHJA2018-1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HJA2018-19 项目名称:集安市清河镇幸福村路边排水沟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开基 联系方式:0435-618520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集安市清河镇清河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焦绪波1319614129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原文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北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集安市东盛街9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开基0435-618520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6月1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11日 总中标金额:76.739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网==》
中标单位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 (万元) | 集安市宏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集安市胜利路968号 | 76.7396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邹军、冯维新、白雪峰、仲崇云、于秀萍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原文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集安市清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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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清河 项目 招标 集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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