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第二次)垣曲县长直至刘村道路改建工程中标公告7月19日
公示期: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3日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垣曲县长直至刘村道路改建工程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垣曲县长直至刘村道路改建工程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评标情况 垣曲县长直至刘村道路改建工程中标候选人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网==》
排序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 | 1 | 运城市康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17273826.67元 | 合格 | 150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 及编号 | 1 | 运城市康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岳红玉 | 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晋214060908449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运城市康达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联系。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垣曲县交通运输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垣曲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垣曲县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359-7896023 邮编:043700 邮箱:645474882@qq.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红旗东街盐湖城小区 邮编:044000 联系人:柳女士 电话:15343597403 电子邮件:yczdyrzb@163.com
来源:山西垣曲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招标 工程 垣曲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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