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东、西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8-09 |
|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波第二技师学院东、西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NBZFCG2018169G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东、西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19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8月09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 | 物业管理 | 1 | 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 | ¥2345809.00 |
采购单位: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海曙区新典路1000号/87459959
中标供应商: 宁波新日月酒店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兴宁路46号
评委会名单:夏水春、谢潜业、张蓓敏、胡建国、吴斌 |
| 六、采购文件: |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东、西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18169G_201871914843.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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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87187955 传真:87187961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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