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广播电视台车辆维修服务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8-10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广播电视台车辆维修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8XSZFCG267GG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广播电视台车辆维修服务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30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8月09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广播电视台 | 车辆维修 | 3年 | 宁波市象山祥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609000.00 |
采购单位: 象山县广播电视台/象山港路/65714715
中标供应商: 宁波市象山祥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城南高新创业园车城路20号
评委会名单:陈明池、仇列、肖宇光、许敏浩、林广济 |
| 六、采购文件: | 2018-267GGG象山县广播电视台车辆维修服务采购_20188109439.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2018年 8 月 10 日-2018年8 月 13 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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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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