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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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莱芜市环境保护局全市乡镇空气站建设项目(BO管理模式)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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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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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莱芜市环境保护局全市乡镇空气站建设项目(BO管理模式) |
| 二、采购项目编号:LWGK2018155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5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8月15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1 | 莱芜市环境保护局全市乡镇空气站建设项目(BO管理模式) |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湘江道251号 | 12594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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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包:李秋玲、吕国红、曲桂荣、王洪军、王建香、张永涛、赵志梅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1包: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0、50.0、50.0、52.5、54.0、57.0、58.0)、厦门隆力德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45.0、47.0、48.0、50.0、50.0、53.0、56.5)、北京尚洋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3.0、31.8、33.0、34.0、37.0、38.0、39.5)、山东进取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4.0、24.0、24.0、27.0、29.0、31.0、31.0)、山东鲁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3.0、23.0、23.0、28.0、28.0、31.5、32.0)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莱芜市环境保护局 |
| 地址:莱芜市莱城区花园北路71号(莱芜市环境保护局) |
| 联系人:戴科长(莱芜市环境保护局) |
| 联系方式:0634-6269976(莱芜市环境保护局) |
| 2.代理机构:山东金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莱芜市市(州)高新区县(区、市)凤凰路街道(路、乡、镇)47号(村)城市规划馆3楼 |
| 联系人:任书贤 |
| 联系方式:587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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