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2018中标                     滚动招标

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偃师市夏都大道三期(首次)(夏都大桥南端—古城快速通道)新建工程监理评标结果公示8月28日

时间:2018-08-28 11:4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47438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河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关于: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偃师市夏都大道三期(首次)(夏都大桥南端—古城快速通道)新建工程监理评标结果公示8月28日的信息
来源:河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构发布,
从2018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偃师市夏都大道三期(首次)(夏都大桥南端—古城快速通道)新建工程监理评标结果公示8月28日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偃师市夏都大道三期(夏都大桥南端—古城快速通道)新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夏都大道三期(夏都大桥南端—古城快速通道)新建工程监理

1.2 招标编号:偃公建[2018]089-2号

1.3 项目概况:夏都大道位于偃师市中心城区西部,南北走向,北起首阳山片区夏都大桥南端,南至古城快速通道,全长1941.043米。规划为城市道路,设计车速60km/h。道路红线宽度61米,横断面为四副路断面形式,横断面组成为61米(红线)= 3.5米(人行道)+5.5米(非机动车道)+4.5米(绿化带)+15米(机动车道)+4米(中央隔离带)+15米(机动车道)+4.5米(绿化带)+5.5米(非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施工包括道路,交通,涵洞,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绿化工程。

1.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一个标段。

1.5 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自筹,施工招标控制价的1.2%。

1.6 工 期:同施工工期。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8年07月30日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

3. 评标信息 

3.1 评标日期:2018年08月27日

3.2 评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

3.3 评标委员会名单:李巧芝、郝志刚、梁学林、黄晓利、武利军。

4. 评标结果信息

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具体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大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偃师市华夏路44号

投标总报价:工程中标合同价的1.10%

投标工期:同施工工期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吴继明

证书名称及证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4100865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郑州市新圃西街150号

投标总报价:工程中标合同价的1.08%

投标工期:同施工工期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孙琰龙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及证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41010147

第三中标候选人:洛阳华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址:洛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大道56号702至707室

投标总报价:工程中标合同价的1.16%

投标工期:同施工工期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郭文强

项目经理证书名称及证号:注册监理工程师 41007832

5. 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评标结果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华夏路18号

联系人:曲胜利   

电  话:13849929801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茜凯   

联系电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18年08月28日


来源:河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中标   河南   项目   施工

上一篇: 心率变异分析(2018)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公告8月28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河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招标搜索
2018招标 2017招标

热门词 最新5000条招标信息
 ppp 实验室 实验室 服务器
机房 医疗设备 苗木采购 废标 实验台
图书 服装 印刷 印刷 亮化
贵港 路灯  泉州 图书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