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海丰技校实训室厨房设备采购(中午发布)中标公告9月20日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的委托,就“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海丰技校实训室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243-456OTC182640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1243-456OTC1826408 项目名称: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海丰技校实训室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张斐、黄旭红、陶琛 联系方式:0755-8294969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田老师0755-8270404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为海丰技校实训室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斐、黄旭红、陶琛0755-8294969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9月06日 中标日期:2018年09月20日 总中标金额:93.26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深圳深美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 交货期 | 签订合同后 30 天(日历日)内 | 中标人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村低山北路2号 | 数 量 | 一批 | 中标金额 | 人民币玖拾叁万贰仟陆佰元整(¥93.26万元)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徐士斌、杨小琴、刘惠侠、汪雪东、吴立志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海丰技校实训室厨房设备采购 | 一批 | 人民币玖拾肆万伍仟叁佰元整(¥945,300.00元) |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东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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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项目 深圳 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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