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专用设备采购项目.[中午公告](竞争性谈判)中标公示9月27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 | | | | | | | | 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 Ⅰ 项目信息 | | 项目名称 | 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 项目编号 | JLZQ-ZFCG-18007 |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开标时间 | 2018/9/26 13:00:00 | | 评审专家名单 | 苑志坚;李建桥;于红梅; | 公示日期 | | | 采购人名称 | 吉林省草原管理总站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四环交汇保利金香槟财智中心六楼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31-8190892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31-81908921 | | 评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5楼评标室 | | 发包名称、规格型号、采购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标信息详见公告内容。 | | Ⅱ 公告内容 |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草原管理总站委托,对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现将本次开标结果公布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JLZQ-ZFCG-18007 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3日 定标日期:2018年9月26日 谈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五楼评标室 第1包: 中标人名称:吉林省东信华展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青海街538号院内 中标金额: 38.16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 质量要求:合格 中标标的:吸入式太阳能杀虫灯 第2包: 流标原因:因本项目第2包有效投标人不满三家,故本项目第2包流标 评审专家名单:苑志坚、李建桥、于红梅 采购人:吉林省草原管理总站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于主任 联系电话:0431-81908921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四环交汇保利金香槟财智中心六楼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13125800655 本以上中标结果公告一个工作日(2018年9月28日)在公告期间如果没有异议,将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如果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018年9月28日 本公告来源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zx.jl.gov.cn
来源:吉林吉林省草原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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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谈判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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