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QHJH青招字[2018]74号 |
| 采购项目名称泽库县脱贫光荣户表彰物资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79.8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79.59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1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0日 |
| 评标日期2018/10/10 02:30 |
| 定标日期 | 各包要求 中标价79.59万元,招标单位:青海农业机械化集团有限公司,合同30天(2018.10.20-2018.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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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黄南州行政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组长:熊建国成员:吴玉琴、祝红英、尹士周业主代表:索他加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泽库县扶贫开发局索先生17709738887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佳和招标有限公司霍女士、马女士0973-8795428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泽库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