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青海旺利欣竞磋(货物)2018-121号 |
|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交通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60.4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60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7日 |
| 评标日期2018/10/16 14:30 |
| 定标日期2018/10/16 16:00 |
| 各包要求 中标供应商:抚州一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价:¥600,000.0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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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楼10508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张立成、顾松琴及业主代表陈军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交通医院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971-6185922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03828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