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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怀[九月]宁县新安中学超便携商务笔记本采购项目中标公告10月17日
安徽省怀宁县新安中学超便携商务笔记本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 安徽省怀宁县新安中学超便携商务笔记本采购 项目编号:CG-HN-2018-140 (财2018年第423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25日 开标日期:2018年10月16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庆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南路2号 中标金额:794144.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名称:云教学平台;规格型号:学乐云教学平台V2.0;数量:208套;单价:508.00元。 2、名称:超便携商务笔记本;规格型号:联想LENOVO MIIX 32510ICR;数量:208台;单价:3310.00元。 3、供货时间:15个日历天。 评审委员会名单: 何勇兵 汪万里、李月平、王为高、陈结新 招标人名称:安徽省怀宁县新安中学 地址:怀宁县公岭镇 联系人: 陈华强 联系方式:18055650800 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 项目负责人:丁伟 联系电话: 0556-4632400 收费标准:1.5% 收费金额:11912.00元 公告期限: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0月18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怀宁县新安中学、安徽独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99号,联系电话:0556-463240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 安徽省怀宁县新安中学 2018年10月17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来源:安徽安徽省怀宁县新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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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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