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青海富旭竞磋(工程)2018-005 |
| 采购项目名称新建审判法庭业务用房亮化工程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38.2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8.105247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3日 |
| 评标日期2018/10/23 10:00 |
| 定标日期2018/10/23 11:00 |
| 各包要求 中标单位:陕西盛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内容:楼体亮化中标金额:381052.47 元交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普集镇邰成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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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1号楼(万达嘉华酒店西侧 )27层12708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马 龙(组长)、黄 萍、马正钧(采购人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0973-8793125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富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韩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5225997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管部门:黄南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3-872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