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网==》 北京华诚永信竞磋(货物)2018-012 |
| 采购项目名称同仁县就业局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41.549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40.5000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1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4日 |
| 评标日期2018/10/24 14:30 |
| 定标日期2018/10/24 15:56 |
| 各包要求 成交供应商名称:青海秀江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405000.00元交 货 期:签订合同后26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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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民和路33号开发区创业园综合楼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彦龙、李月珠、马洪成(采购单位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同仁县就业局0973-8727796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0971-8806726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973-872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