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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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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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莱西经济开发区北部园区路灯提升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LXCG2018000169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8日 |
| 四、成交日期:2018年10月30日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 1 | 莱西经济开发区北部园区路灯提升工程 | 青岛宇杰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 莱西市经济开发区新店村 | 2976706.5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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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公告正文 |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标包【1】:王玉良、孙成山、任华东 |
|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竞争性磋商方式):标包【1】:青岛宇杰照明器材有限公司(87.9、89.9、89.9)、山东魏仕照明科技有限公司(81.1、83.1、83.1)、青岛汇山市政亮化工程有限公司(73.0、74.0、76.5)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开发区财政所 |
| 地址:莱西市滨河路6号 |
| 联系人:宋环宇 |
| 联系方式:0532-88432190 |
| 2.代理机构:青岛正宏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李沧县(区、市)九水东路街道(路、乡、镇)3201-1号(村)2544号 |
| 联系人:何雨豪 |
| 联系方式:15254288355 |
| 收费标准: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收费金额:2.4(万元) |
莱西经济开发区北部园区路灯提升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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