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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殡葬服务楼(上午发布)及墓园提升规划设计(二次)项目成交公告10月31日
殡葬服务楼及墓园提升规划设计(二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殡葬服务楼及墓园提升规划设计(二次) 项目编号: CG-AQ-2018-301 AQZB-2018-0394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20日 采购日期:2018年10月19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浙江农林大学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东路63号 成交金额:8800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概算)、地质勘查报告、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 评审委员会名单:丁申、江艳、许成兵、叶森林、胡荣忠 采购人名称: 安庆市殡葬管理所 地址:安庆南庄岭街31号 联系人:章琳 联系方式:18155628700 采购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项目负责人:吴群 联系电话:0556-5991153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元 公告期限:2018年10月30日至 2018年10月31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五楼,联系电话:0556-599115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0556-5288986。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来源:安徽安庆市殡葬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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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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